第22章 饥荒年拾孤婴
己这一门手艺就此失传,一心想要传给后代子孙,传给长孙张志勤。只是张志勤住在王家庄,离这里隔着五六里的远路,张老汉年事已高,风烛残年,身子早已经不起长途奔波,没办法亲自过去教他。万般无奈之下,他便把一身拉二胡的本事,毫无保留,手把手地教给了张志义。
功夫不负有心人。在祖父日复一日耐心的教导之下,张志义进步极快,短短三五天,就已经能够完整拉出音阶:1、2、3、4、5、6、7、1、7、6、5、4、3、2、1。读音便是:哆、来、咪、哈、嗦、啦、西、哆、西、啦、嗦、哈、咪、来、哆。
一九六二年六月初,天气骤变。一道刺眼的闪电骤然划破沉沉的夜空,刹那间天地一片惨白,紧接着滚滚闷雷轰然炸响。雷雨过后,滂沱大雨如同决堤的河水一般倾泻而下,雨点密集地砸向大地,好似无数支利箭从天而降,房檐落下一道道如同白练般的雨帘。恰是禾苗抽穗扬花的关键时节,偏偏遇上一连十天的连绵暴雨,田里的秧苗尽数被洪水冲倒,浸泡在泥水之中,这一季的早稻全都烂在了泥田里,最终颗粒无收。
天灾带来的饥荒,终究还是击倒了张老汉。大暑酷热的天气里,他病倒在冰凉的竹板床上,虚弱得连翻身都难,只能低声不停地呻吟。他瘦骨嶙峋的胸脯起伏着,头发花白稀疏,一团团如同蚕茧,一双浑浊的眼睛,再也寻不到往日的光亮。病痛与饥饿日夜折磨着他,他只能不住地低声哀叹,嘴里含糊不清地反复念叨着一句话,像是在说:我肚子好饿,只想吃上一顿饱饭。
三天之后,张老汉陷入了昏迷,他的手脚浮肿起来,胀得如同发好的面团一般。黄昏夜幕降临,油灯亮起的时候,他彻底停止了呼吸。他双眼圆睁,微张的嘴角露出三颗泛黄的牙齿,神情看着让人心中发怵,像是心底藏着未了的遗憾,还惦记着那一顿没能吃上的饱饭,万般不舍地留恋着这个人世间。
天气酷热,按照当地的习俗,逝者当早日入土为安。张宽顺和兄弟们备好薄棺,在一众乡里乡亲的热心帮扶之下,简简单单将老父亲安葬了。
“田彩会走路了!”张志义一声惊喜的呼喊打破了沉寂,方才他还在随意拉着不成曲调的二胡,听见动静便猛地停下了手上的动作。
“来,田彩,试着往前走一走。”张宽顺微微弓下脊背,蹲在地上,学着鸭子走路的模样,伸出手轻轻握住田彩小小的手掌,慢慢松开,一点点向后退去,温柔地引导着她迈开步子。
已经三岁的田彩,终于学会走路了。李氏站在一旁,激动得热泪滚滚而下,时不时抬起衣袖,悄悄拭去眼角涌出的泪水。
“太好了,以后姐姐就可以带着你上山,去摘野茶泡吃啦。”张招娣高兴得蹦跳起来。
“可惜了,这孩子生得不好看,脑袋有些偏,皮肤也黑。”一旁的老婆婆轻轻摇了摇头,语气里满是惋惜。
“哎,田田偏偏生在灾荒年头,先天就没有养好,营养跟不上。当初她被丢在大水田街上的巷子里,冻了许久,又饿了许久。”李氏轻轻叹息,“万幸孩子活了下来,能好好长大,也就知足了。”
“这孩子生得不好看,等将来长大了,若是嫁不出去,往后可就是两份重担压在家里。”老婆婆布满皱纹的脸上,藏着一丝尖刻的担忧。
晨雾蒙蒙的清晨,社员们都下到水田之中劳作,大家赤着脚,踩着田里的泥水,除去禾苗缝隙间丛生的杂草,劳作之余,也免不了三三两两,低声谈论起田彩。
“田田如今都能自己走路了,我原先还以为,她这辈子都学不会走路呢。”
“模样生得不好,等长大了,又有哪个男人愿意娶她,怕是将来嫁不出去喽。”
“往后说不定只能嫁个眼盲腿瘸的,李氏娘,哈哈。”
听着旁人的闲话,李氏却不肯示弱,爽朗地笑出声来,眉眼间带着一股不服输的傲气:“女大十八变,往后我家田田只会越长越好看。就算将来真的嫁不出去,那也无妨,留在我们身边,等我们老了,也好有个人照料。”她笑起来的模样,脖颈微微扬起,像一只骄傲的长颈鹅,精气神十足。
有人便跟着打趣道:“留在家也好啊,干脆就许给你家义气老,既是女儿,又是媳妇,一举两得,两全其美,哈哈哈。”
李氏连忙摆了摆手,神色有些勉强:“不行,万万不可,他们名义上是兄妹,这样是行不通的。”
老婆婆自丈夫离世之后,许多事都渐渐看开了。张招娣与张志云都已经到了上学的年纪,张宽顺夫妇每日都要下地参加集体劳动,照看年幼的田彩,这份担子,便落到了老婆婆的肩上。闲暇之时,老婆婆便会教田彩一些旁人听不懂的苗语,唱古老的苗歌。她心里分得清清楚楚,血永远浓于水,血缘亲情,是万万不能混淆的。
每到逢年过节,晚辈们便会送来各式糕点零食。老婆婆十分爱惜这些吃食,小心翼翼收进陶坛子里封存,一来能够长久存放,不易腐坏,二来,她也可以慢慢品尝这份难得的香甜。不